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作者:yiluokuang.com 时间:2023-07-04 |
描述:每季度营业额超过30万,若全年的每季度超过30万的部分加起来的总和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则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生活宝典shenghuobaodian.com》讯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 7月、 10月预缴申报时,若按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解释: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的意思是:每季度营业额超过30万,若全年的每季度超过30万的部分加起来的总和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则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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