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生意经 > 问题与对策

放心理财:如何预防互联网非法集资诈骗?

作者:  时间:2018-07-12
描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赵宝琦指出,民众要实现对互联网非法集资犯罪的预防,投资人必须要提高警惕,在高息诱惑面前,保持理性,审慎投资,控制投资风险。
《生活宝典shenghuobaodian.com》讯  今日召开的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赵宝琦指出,民众要实现对互联网非法集资犯罪的预防,投资人必须要提高警惕,在高息诱惑面前,保持理性,审慎投资,控制投资风险,一旦发现自身可能卷入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高检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依法惩防金融犯罪主题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周辉集资诈骗案、叶经生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会上有记者问:当前互联网非法集资类犯罪高发频发,周辉案涉案金额巨大。在办理周辉非法集资案中有哪些难点?非法集资犯罪高发的原因有哪些?通过周辉案,民众该如何辨识披着民间借贷外衣的集资诈骗?
 
赵宝琦介绍,周辉案是利用互联网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典型案例。作为案件二审承办人,我在受案之初,感觉办理该案存在两方面的难点:第一个方面是周辉开展P2P平台业务,是进行互联网金融创新,还是实施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即案件罪与非罪的问题;第二个方面是如周辉的行为构成非法集资犯罪,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集资诈骗罪,即是构成此罪与彼罪的问题。
 
赵宝琦表示,经过对案件证据的梳理,我内心逐步形成确信,周辉的行为不是互联网金融创新,而是假借P2P外衣,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且是构成其中性质最为恶劣的集资诈骗罪。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判断,主要基于两方面因素。
 
一是周辉对投资人进行欺诈,建立资金池,直接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根据国家监管规定,P2P平台必须坚持网贷信息中介的性质,不能自建资金池,而周辉共虚构了34名借款人,虚构融资项目、虚构抵押物,欺骗投资人,在其个人账户中形成了总额达10亿元的巨额资金池,明显构成违法,脱离了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范畴。
 
二是所集资金未用于任何正常经营活动,反而恣意挥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根据在案证据,周辉主要将资金存放在银行,用于个人活期储蓄,不可能产生足额利润来支持周辉向投资人宣称的年化20%的投资回报。同时其又花费6600万元购买了20辆豪华跑车,花费2800万元购买服饰、旅游等生活开支,花费3200万为自己和他人在上海等地购买房产,这些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确凿无疑。
 
赵宝琦指出,通过周辉案的办理,我也对互联网集资案件的发生原因和预防作了一些思考。个人认为,当前此类案件多发,可能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互联网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在客观上,使得如周辉一样的不法分子得以浑水摸鱼,挂羊头卖狗肉,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行非法集资之实。
 
二是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和违法犯罪的甄别和监管还存在较大难度,如P2P平台中,在其发展初期和壮大期,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技术支持,相关部门很难对真实资金使用人身份,资金用途进行调查核实和甄别、监管。
 
三是部分投资人危机意识不强。容易被不法分子虚构的高息回报所诱惑,即便有所认识,又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是最后的接盘人或者对自身极度自信,抱着“薅羊毛”,捞一把就跑的心理。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案件的多发。
 
赵宝琦表示,综合以上方面,个人认为,要实现对互联网非法集资犯罪的预防,投资人必须要提高警惕,在高息诱惑面前,保持理性,审慎投资,控制投资风险,一旦发现自身可能卷入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目前,在互联网金融平台理财的收益是比银行高的,规避风险也完全能够做到,就是在买理财产品之前,多看多对比几家公司,保证就知道怎么做了。这里有中国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汇集页,对于每家公司的情况,都已经做了确切的描述,您多看看,就清楚该买哪一家的理财产品了。链接地址:http://wcmwc.cc/cn/finance/
 
生活宝典 - 全球华人最喜爱的生活读本 - shenghuobaodian.com

从手机浏览器访问《生活宝典》

站内搜索
  • 互联网金融“一剑双雕”法 向贷款者推荐存款业务
  • 当前互联网金融应主要倾力在吸储上
  • 微商帮
    世界网站大全
    中国科研团队:大象的长鼻子是如何越变越长了
    中国科研团队:大象的长
    自己是否能够像自己想的那样做成一件事,身旁人的判断会比自己准确
    自己是否能够像自己想
    火宫殿:吃喝玩乐看,烧香拜神佛,红火的庙会经济
    火宫殿:吃喝玩乐看,烧香
    眼见为实也不为实,更须谨慎看到的并非全貌
    眼见为实也不为实,更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