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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不打招呼抱走百姓孩子,苦了家人寻找22年

作者:黄平 侯婧婧 陆火Media  时间:2022-07-05
描述:为便于和促进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你们超生的孩子是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不存在拐卖儿童的行为。为了凑足交给计生办的200多元抚养费,换回这孩子,幺爸把家里两头猪都卖了。
《生活宝典shenghuobaodian.com》讯  广西一名男孩出生1岁时被人抱走,家人寻找22年未果,至今下落不明。7月1日当地卫健局曾发文件回应称,该男孩当年被社会调剂,其去向问题未留任何记录。7月5日,当地网信办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正在进一步核实该文件的真实性。

今年69岁的唐婆婆是这名失踪男孩的母亲,家住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农村。

她告诉记者,她和丈夫育有4男3女共7个小孩,老大出生于1969年,失踪的老幺出生于1989年,如果健在的话,今年33岁了。

她对记者回忆说,1990年农历7月初六,她带着15岁的女儿和1岁左右的老幺,住在全州县城一家旅馆里,“当天上午8时左右,突然冲进来3名女子,外面还站着2名男子,我一个都不认识,他们从我手中抢夺孩子,我哭喊着拼命护着娃儿,但最终还是被他们抢走了。”

她说,当时他们一家很伤心,没有想到要及时报警,后来四处打听那些人的情况,还报了警,民警也在帮他们寻找。

几经打听,有一天,他们听说当年抢走老幺的那伙人中有一人姓高,他们认为高某等人是拐卖儿子的人贩子,要求当地警方立案侦查,但未果。

那么这些年来,他们的那名孩子究竟到哪里去了呢?

她介绍说,前几天他们收到全州县卫健局的一份文件,道明了事情的整个经过。

记者发现,近日网上流传着一份与唐婆婆所说内容极其相似的文件,该文件称,全州县信访局于2022年6月28日将唐婆婆他们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反映“要求追究高XX等人涉嫌拐卖儿童一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信访事项转交全州县卫健局办理,根据20世纪90年代全区相关政策,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行超生的子女中选择一个进行社会调剂,是县委、县政府根据当时相关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全县形势需要作出的决定。

该文件还介绍称,经核实,唐婆婆超生的孩子(属第七孩)是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不存在拐卖儿童的行为,为便于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当时全县统一进行社会调剂的超生孩子去向,没留存任何记录,“我局对你们提出的信访事宜不予受理。”

7月5日上午,记者拨打全州县卫健局电话,一直占线。

全州县委宣传部一名女工作人员称,听说了这个事,县网信办正在进一步核实该文件的真实性。全州县网信办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称,他们正在与县卫健局核实,目前暂不接受采访。

网传广西全州“抱走超生子女进行社会调剂”,且没留任何记录,当地回应

7月5日,一则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对强行超生子女进行社会调剂”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5日上午,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就此事答复南都记者,“我们目前正在向领导汇报,协调处理这个事情。”

网传图片所载文字称,上世纪90年代,广西为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曾对违反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行超生的子女中“选择一个进行社会调剂”,被抱走的孩子的去向没有留存任何记录。南都记者多次拨打网传图片中的联系电话,均被提示“正在通话中”。5日上午,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就此事答复南都记者称,正在协调处理此事。

同时,记者致电全州县卫生健康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按照现行规定,夫妻再生育子女可通过网络办理生育登记,“没有说不登记就不能生,生了也可以在平台上登记,因为国家要统计人口。”其表示,如果再生育子女未按政策进行登记,“目前是不罚款”,但也享受不到可能的奖励。

记者了解到,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于2022年3月24日修订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中无“超生”字样。关于“生育调节”的章节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广西卫健委办公室宣布,取消再生育审批,不再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推行电子化生育登记。相关负责人明确,夫妻可以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

网传广西全州将超生婴儿统一抱走“社会调剂”,且不留存任何记录

7月5日,一则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唐月英、邓振生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在网络刷屏。

内容显示,针对唐月英、邓振生要求追究高丽君等人涉嫌拐卖儿童一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事项,全州县卫健局称:

根据20世纪90年代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严峻形势,严格执行“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对违法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行超生的子女中,选择一个进行社会调剂,是县委、县政府根据当时区、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全县严峻的计划生育工作形势需要作出的决定。

经核实,你们超生的孩子是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不存在拐卖儿童的行为,为便于和促进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当时被全县统一进行社会调剂的超生孩子去向,没有留存任何记录。

这份告知书一经公开,立刻在网络舆论场引发了轩然大波:

孩子也可以被当作“调剂品”,你们敢想象吗?

当年超生的孩子,政府有权强行抱走“调剂”,并且不告知调剂到何处,而且没有任何档案可查。

陆火Media通过新闻检索发现,实际上,也有其他地区被曝出过“将超生孩子进行社会调剂”的情况。

根据中国青年报2014年5月7日刊发的《超生女孩因家庭交不起罚款被送养 “调剂”23年》报道:

四川省达州市魁字岩村的姑娘谢先梅,从小就知道自己是个“超生”的孩子。

她是幺爸谢运才从计划生育办公室抱回来的。为了凑足交给计生办的200多元抚养费,换回这孩子,幺爸把家里两头猪都卖了。

这种把交不起罚款的超生家庭的孩子交给单身人士领养的做法,被称为“调剂”,在23年前的达州是一种处理超生婴儿的举措。

当时,谢家的房子“垮得狗都关不到”,三十好几的谢运才娶不上媳妇,同村有个在南外镇打工的人对他说,要不去领养个孩子吧——南外计生办现在就有个女娃。

长大以后,谢先梅开始寻找自己的生父生母。找到生母后,谢先梅听到了这么一个故事:

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下了大女儿之后,生母就戴上了避孕环,但避孕屡屡失败,她已经堕胎了十一二次。

1991年,再也不想堕胎的生母怀着谢先梅逃离了达县。她与丈夫在开江一户素不相识的人家生下了小女儿。回家后,计生办向他们提出了8500元的超生罚款。

“没有交钱,他就把我们母子弄到公社去,公社去住了两晚上,就住的他们那个办公室,就在椅子上坐了两晚上,坐了两晚上我实在交不出来钱,又把我放回去了,到10月份他就来抱了娃。”

报道指出,谢先梅开始想,能不能向计生办“讨个说法”?“就算让他们赔给我一块钱都好,不是为钱,就是让他们认个错”。

但根据这篇报道,没有人向她们认错。

怒评:从新闻事实看,孩子被别人抱走,不知道是被谁抱走的,这个性质与拐卖儿童是一样的,政府充当了拐卖儿童的先行者,毫无良知,毫无人性,毫无人权可言!!

文章来源:shenghuobaod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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