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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孩偷偷进入小区游泳池游泳 2孩溺水身亡

作者:李秀江 李智 张磊  时间:2016-06-23
描述:谁带小孩进小区去游泳的?在非营业时间出事,游泳池的管理人员是否需要担责?其中一个孩子的家长当时在现场看护,她是否有看护义务?留下的一系列问题等待解决。
6月19日上午,成都双流区阳光地中海小区,5个小孩在非营业时间进入小区游泳池游泳,其中2个9岁女孩溺水,至今仍在医院抢救,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谁带小孩进小区去游泳的?在非营业时间出事,游泳池的管理人员是否需要担责?其中一个孩子的家长当时在现场看护,她是否有看护义务?留下的一系列问题等待解决。
 
与此同时,另一个事实也浮出水面。经营者表示,游泳池未取得经营资格,手续仍在办理当中。华西都市报记者21日从双流区相关审批部门核实,“阳光地中海小区游泳池没有提交过审批材料。”
 
目前,双流区体育局、区安监局、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已介入调查。
 
事发
 
家长接到老师电话
 
两个9岁女孩小区游泳池溺水
 
6月21日,在川大华西第二医院重症监护室内,9岁女孩小乐、小兰仍昏迷不醒。因为溺水导致的肺出血和脑缺氧,两人至今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19日上午,本应在家玩耍的两名小女孩,出现在三公里外的另一个小区,并在小区内的游泳池深水区溺水,这让她们的家长非常痛心和意外。
 
高先生一家住在双流区白家街道,小乐是家中独生女。19日中午,高先生接到学校老师电话,说班上有女学生溺水,核实是否是他女儿。高先生赶紧让亲戚去敲自家门,确定女儿的确不在家。
 
随后,小乐溺水的消息得到证实。令高先生不解的是,老师告诉他,小乐是在离家三公里之外的阳光地中海小区溺水的。等高先生夫妇赶到事发小区时,小乐已被送到医院急救,且一直昏迷不醒。
 
和小乐一起溺水昏迷不醒的,还有女孩小兰,两人是同学。
 
非开放时间翻进泳池
 
经营者:曾阻止但家长执意要游
 
据小区业主介绍,当时游泳池里有3个男孩、2个女孩,现场还有一名男孩的妈妈在场。
 
游泳池经营者罗先生介绍,小区游泳池是外包经营的,对外开放时间是下午2点到晚上9点,并在小区大门口张贴了开放时间段的告示。
 
19日中午11点半,罗先生接到小区保安电话,说有人翻进了游泳池。赶到现场后,他发现有5个小孩在游泳池里玩。罗先生说,他大声警告,说游泳池还没到营业时段,想让孩子们上岸,但一名男孩的妈妈却说有她在现场看管,不会出什么事。
 
这位家长随即付了两名男孩的游泳费。罗先生说,收钱的地方距离游泳池有2米,就在他收完钱抬头的一瞬间,突然看到两名女孩沉在深水区不动了。
 
罗先生说,从他发现两个女孩溺水到把她们救上来也就10来秒,“孩子救上岸后,抢救了10多分钟,后来被120送往医院。”
 
当时在场的家长曾透露,5个孩子是同学,小区游泳池未到开放时间,因为孩子闹着要游泳才翻进游泳池的。据媒体报道,5个孩子在水里玩了10多分钟,游泳池的一名教练(注:指罗先生)就来了。“当时教练喊娃娃不要游了,我想孩子们已经下水了,再游一会儿就吃饭了。”这名家长说,她当时告诉教练,自己会一直在旁边守着,孩子们再玩一会儿就走。她说自己当时注意到两个女孩不会游泳,还特意提醒她们千万不要去深水区,“我当时去教练那边交钱,他没有收两个女娃娃的钱。我刚把钱交完,教练抬头就看到两名女孩沉在深水区不动了,于是就跳下去救人。”
 
21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多方努力,仍未能联系上当时在场的家长证实此说法。
 
追问
 
当时在场家长是否应担责?
 
小乐是被谁带进事发小区的?后来为何又会溺水?对于这些问题,两名女孩的家长因为当时不在场,至今仍是一头雾水。
 
20日晚8点,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阳光地中海小区。事发游泳池位于小区内部,被一米高的铁栅栏围住,分为儿童区、浅水区(水深0.9米左右)、深水区(水深1.6米左右)三个区域,泳池铁栅栏上挂有白底红字的提示牌,上书“泳池暂未投入使用,严禁攀爬、游泳,违者后果自负,并请各位家长照看好儿童”字样,而泳池墙壁上贴有“严禁在无人看守时入池,违者后果自负”警告标语。
 
泳池经营者罗先生介绍,游泳池是6月15日正式对外开放的,在规定开放时间段,泳池周边会有四五个教练看着。
 
记者从小区监控视频看到,19日上午10点34分,小乐、小兰和另一名小男孩乘坐一辆火三轮来到小区大门口,随后进入小区,小区内部的监控也曾拍到三人。
 
此前有媒体报道,一名当时在场游泳的男孩说,19日上午是两名女孩主动来找自己耍,他们在学校门口集合后,先在一个广场玩了一阵,然后才回到小区。其中一名女孩主动提出要游泳,“她们买了泳衣,但是没有买游泳圈。”
 
小乐的父亲高先生说,不知道是谁把女儿带进小区的,他查看小区前后门监控后也没能找到答案。他觉得当时在场的家长以及游泳池负责人都应该对此事承担一定责任。
 
调查
 
事发泳池未获审批
 
若查实属无证经营将依法处罚
 
事发后,该游泳池已暂停营业。罗先生表示将配合解决,会垫付医药费,但具体责任如何划分,要等警方调查结果。
 
华西都市报记者询问游泳池是否通过审批、是否有相应的营业资质,罗先生回应说正在办理中,还没审批下来,随后挂掉了电话。
 
随后,华西都市报记者向双流区体育局游泳池审批管理部门了解到,事发小区游泳池未经审批。“一般小区游泳池开放都会提前来咨询,然后根据要求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但他们没有来咨询过,也没有递交过审批材料。”工作人员说,在小区内开办公共游泳池,必须持有从业人员健康证、营业执照、游泳池卫生许可证等一系列证件,若证件不全,则属无证经营。
 
双流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卫生部门接到申请后,会前往游泳池现场调查,包括确认卫生设施、消毒流程是否规范,检验游泳池水质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等,通过检查后,卫生部门才会颁发游泳池卫生许可证,游泳池才能对外营业。
 
目前,双流区体育局、双流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已组成调查队伍,进入阳光地中海小区对游泳池涉嫌无证经营等问题进行调查,若查实确属无证经营,将依法处罚。
 
走访
 
小区泳池问题不少
 
外包缺乏监管 乱象丛生
 
女孩溺水,究竟该谁担责?小区游泳池是否还存在其他问题?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会慢慢清晰。然而,这也许只是冰山一角。事实上,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新建小区都配备有游泳池,但其中不少将游泳池外包给公司或私人经营,因为缺乏有效监管,也存在一些事故隐患。
 
连日来,华西都市报记者走访成都市区各大游泳池、通过现场调查和采访业内人士,试图揭开小区游泳池的乱象。
 
乱象一
 
物业当甩手掌柜 衍生监管漏洞
 
一位多年承包小区游泳池的业内人士赖先生介绍,承包游泳池首先需要到相关部门注册登记,需要获得卫生许可证、高危体育项目许可证,同时还要报备水质、卫生状况、经营模式等材料。赖先生说,要获得前述两证,根据面积大小配齐足额的救生员证、健康证才能开业。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不少小区游泳池无人承包。为了把损失降到最低,很多物业当起了甩手掌柜,只要有人出钱或出高价,就将泳池承包出去,并不过问承包人的证件是否齐全、人员配备是否符合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衍生出监管漏洞。
 
 乱象二
 
一证多用 兼职学生顶替救生员
 
事实上,受季节性影响,承包小区游泳池的多为有其他职业的投资者、体育从业者以及高校师生。记者调查发现,有些承包者为节约成本,往往在取得营业资格后,救生员人证分离或一证多用,甚至招聘无资质的大学生兼职当救生员。
 
郑云(化名)是成都某高校体育专业大三学生,从大一开始,每年暑假他都会留在成都兼职当游泳池救生员。他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获得营业资格后,为节约成本,承包者会找大学生来顶替正规救生员,然后用救生员的证件,再去办理其他游泳池的许可证。
 
“资格救生员的薪酬差不多是无证兼职大学生的一倍,所以很多承包者会偷梁换柱。”郑云说,去年他曾在天府大道某小区当过救生员,当时300多平米的游泳池,就有两人没拿到救生员资格证。
 
据公开资料显示,四川某高校体育学院教师曾对成都航天路某游泳池员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结果发现,从2010年-2014年期间,超过一半员工属于无证上岗。
 
“我们很难想象,发生意外时,把救生的希望寄托给一个没受过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后果会多么严重。”郑云建议,“下水前,一定要留意救生员是不是有证,以防意外发生时施救无法得到保障。”
 
乱象三
 
非营业时间 游泳池往往无人看管
 
多位业内人士向华西都市报记者透露,承包小区游泳池,他们会跟物业签订承包协议,一般会规定承包期间,承包区域的安全等问题由承包者负责。然而,记者走访了解到,成都市区的一些小区游泳池,营业时间多为下午到晚上11点前,而承包者一般不住在小区,其余时间,游泳池往往处于无人看管状态。此前,全国多地曾发生小孩深夜游泳溺亡事件,而一旦发生意外,责任划分及后续赔偿往往很困难。
 
“规范的游泳池应该是24小时有人看护,但目前很多小区游泳池根本做不到,所以潜在的危险不少。”业内人士赖先生说。
 
律师说法
 
经营性泳池没有执照
 
出事经营者要承担主要责任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磊认为,经营性游泳池没有营业执照,在非营业时间内未派驻值班人员并采取相关安全保障措施,制止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小朋友进入游泳池,又在同意补票期间内发生小朋友溺水事件,游泳池的经营者应承担主要法律责任;事发时在场的家长未遵守游泳池营业时间规定,未尽职照顾好同行的小朋友,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孩子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最新进展
 
两溺水女孩仍未脱险
 
物管和泳池方先垫付6万元
 
截至21日晚,两名溺水女孩仍在ICU抢救,处于昏迷状态。高先生说,女儿在ICU每天花费1万多元,对于他们这样的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华西都市报记者了解到,为解决孩子的医药费问题,21日当天,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办事处组织了一次协商,街道办安监办、司法所、社区以及两名女孩的家长、小区物管、游泳池负责方参与了此次协商。经过2个多小时的协商,两名女孩家长和小区物管及游泳池负责方达成一致:医药费由小区物管和游泳池负责方先垫付6万元,后续的治疗费用将协商解决。
 
此外,双流区安监局也已经介入此事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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