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建听说妻子被她姐夫“强奸”后,持刀将连襟扎死。
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先建无期徒刑,并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48万余元。
李先建的妻子称,2009年冬,她遭到其姐夫孙某抠摸。事后,丈夫发现她不是处女就问怎么回事,她就把这事告诉了他。2011年6月5日13时许,丈夫再次因此事与她争吵。在约其姐夫商谈时,李先建拿出了一把刀。
事后,李先建报警称“在回龙观扎人了”。
法院查明,李先建在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村马路上,因琐事与孙某发生争执,李先建持刀刺中孙某右大腿内侧,致孙某失血性休克死亡。
由于缺乏其他证据,法院未确认被害人孙某强奸李先建妻子等说法。 从手机浏览器访问《生活宝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