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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多年多次伪造证件材料骗女子124万元

作者:陈万如 王贝佳  时间:2014-07-19
描述:这种情形受骗的有很多,由于女方或者是女子父母做生意赚了很多钱,于是就想找一个体面正式(政府里面更好)工作的丈夫,在这种心理下容易上当受骗,若男方长的再帅一些,就更容易栽进去,别人不是跟你真心的,别人是骗你的,残酷啊。

  伪造身份,与被害人“结婚”生子,生活多年只是一场骗局,共骗得124万余元。昨日上午,被告人林少华被指控犯有诈骗罪,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受审。

  被告人林少华是广东人,今年30岁,曾经在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江南中派出所当过辅警,之后再无正规工作。2006年,林少华与被害人小丹(化名)相识,迅速坠入情网。当时林少华自称在广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工作,还带有警衔和制服等专业配备。

  2007年5月,林少华与小丹“结婚”,林少华花了1000元托人伪造了一个结婚证,小丹并未察觉有诈。

  2007年9月,林少华对小丹谎称自己在公安局误将一个犯人打死,需要赔偿35万元,同时出具了伪造的公安局辞退文书,称已被单位辞退,若不赔钱可能要坐牢,小丹因此借给其30万元。接着林又谎称自己被调到广东省国家安全厅工作,要去北京学习一段时间,再度向小丹索要钱财。

  据被告人林少华的供述,其用以伪造身份所使用的广东省国家安全厅,广州市国家安全局,广州市公安局工作证及相关的文书材料悉数为假,其中有的是在网上买来的,有的是直接托人造假。

  “结婚”一年后,小丹就为林生下一个儿子。期间,林少华先后编造了包括母亲生病,自己的朋友出车祸等多个理由,表示需要钱急用,而小丹每次也都“挺身而出”拿钱给林。

  2011年4月,小丹的母亲拓展生意需要资金,小丹催林少华还钱,可其一直不给答复。同年7月,林少华离家逃匿,小丹联系不上林之后报案。

  2011年10月4日,被告人林少华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明,其曾经在2009年11月借口帮助调动工作,骗得另一被害人小菲(化名)两万余元。小菲称与林少华于2007年认识,刚认识时他就自称在公安局工作,不久后又说被调到了国安局,且多次见他穿着警察制服。

  庭审过程中,面对法官及公诉人的询问,被告人林少华始终避重就轻,没有正面回答,多次表示“时间过了那么久,我都忘记了”。再三追问后,林少华只好承认是自己策划了“假结婚”,至于为什么离家逃匿,则是因为“还不了钱,觉得对不起岳父岳母一直以来的关爱”。

  昨日庭审被害人小丹及其父母均没有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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