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宝典shenghuobaodian.com》讯 同时代的人,生活的背景相似,若是都按照写作上的套路,出手的作品很容易会有相似的地方。《高玉宝》也是一部著名的文艺作品,是一个人名,是高玉宝根据自身的经历写成的,没有文学基础,也不受别人作品的影响,所以没有作品与《高玉宝》情节相似的。
电影《芳华》以1970至1980年代为背景,讲述了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军队文工团里,一群正值芳华的青年人的成长经历,成长中的爱情萌发、残酷战争的洗礼、充满变数的人生命运。热播1年后,《蓝姆伽的救赎》的作者肖宇飚认为《芳华》涉嫌部分抄袭了自己的作品。于是将电影版权方及导演冯小刚告上法院索赔300万元。
故事还得从头说起。据媒体报道,原告肖先生起诉说,2015年1月,他独立创作完成《蓝姆伽的救赎》,并于2015年1月8日将剧本发给胡某,希望胡某将剧本推荐给冯小刚。因杨某与冯小刚关系比较密切,胡某将剧本发至杨某的邮箱。
原告代理律师介绍,邮件标题为《远征军》。20多天后,原告获悉冯小刚团队对于剧本有初步认可,并希望原告进一步修改。为此,原告又花了1个多月时间修改,于2015年3月25日发送给胡某,由胡某转发给杨某。此后几个月,胡某联系相关人员均未取得进一步合作的准确答复。原告也就没有再跟进此事。
根据庭审的情况来看,肖先生并没有能够确认冯小刚是否接收和看过他的作品,而冯小刚本人也表示没有收到过邮件,也就是说不知情。这里也给广大的文艺创作者提个醒,勿把作品随便交给 不可信任的人。
还有,被告方表示电影由同名小说改编而成,已经与原小说《芳华》作者严歌苓签订协议。百度百科显示,严歌苓,小说家,编剧。1986年出版首部长篇小说,同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代表作有《扶桑》《第九个寡妇》《小姨多鹤》《陆犯焉识》《妈阁是座城》《金陵十三钗》《白蛇》等。
如此看来,肖宇飚的作品在邮件传送的过程中被剽窃篡改的可能性不大。两位作者能够想到一块儿,也并不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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