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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换妻” 12年后男子要求换回原配

作者:杨炯  时间:2014-07-11
描述:文明劫色。

  一个有妇之夫对别人之妻心生爱意,于是想法与其结成“干亲家”,随后两家协议“换妻”。12年后,这个男人提出要求换回原配。又将面临被调换的陈慧,哭诉了这段荒唐离奇而又让她痛苦不堪的漫长婚姻。

  陈慧是德阳市中江县人,1988年她与丈夫罗德明在县城里做贩鱼生意,由于业务关系,她认识了县城附近的养鱼专业户刘凯。陈慧钦佩刘凯的精明能干,刘凯也对陈颇有好感,每次供给她的鱼价都很低,同时特许她先卖鱼后再付钱。

  1988年4月的一天,刘凯对前来购鱼的陈慧说,自己的老婆要照顾孩子,鱼塘忙不过来,希望陈慧夫妇能来帮忙,他声明二人工资比卖鱼赚的钱要多。陈慧与丈夫商量后答应了刘的请求。当月,夫妻俩住进了刘家,开始帮刘凯经营鱼塘,两家成了“干亲家”,两个男人形如兄弟,两个女人也亲似姐妹。

  1988年8月,刘凯突然对陈慧说,如果他们能结为夫妻,鱼塘会经营得更好,刘称:“妻子吴某只会看孩子,不是做生意的料。”陈对刘一向有好感,对丈夫的笨手笨脚和沉默寡言也不乐意,听刘这么一说不禁心动,她问刘:“我们结婚,那我丈夫和你老婆咋办?”刘答道:“我看他们也合适,不如叫他们也结成一家。”接下来的工作便由刘凯去做了,不知他采用什么高招,让吴某与罗德明很快答应了下来,1988年8月底,4人坐在一起,达成了一个口头“换妻”协议:双方共同生活增进了解,时间为一年,如果合适便结婚组成家庭……1988年底,约定“先生活一年”的时间刚过去4个月,两对夫妻便双双办理了离婚手续,“对调”后的双方又很快顺利地办理了结婚手续。“换妻”后的前3年,刘凯和陈慧都过得和和睦睦,但随着鱼塘的亏本到最后倒闭,矛盾日益凸现,由小吵发展到大闹,而罗德明一方“换妻”后,二人做起了小菜生意,日子过得倒也安稳。

  今年5月,刘凯向陈慧提出,他要要回“失去”12年的妻子,他称:“我的原配妻子虽没啥能力,但她对我好,听我的话,再说因为这事,儿子遭尽了别人白眼。”

  陈慧对记者说:“我绝不能忍受刘凯的忘恩负义,他一手造就了这个结局,却还要去拆散别人的家庭,让大家来吞食苦果。”她表示,如刘一意孤行再次“换妻”,她将诉诸法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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