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讯 曾经相恋的两个人再次相遇,不想亲热过后,因为一台电脑,男方竟刀斧齐下将旧情人杀死,并放火烧屋。1日,双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将潜逃外地的杀人嫌犯王久抓获并押回双城。
11月23日12时许,双城市周家镇居民李新报案称,在东新村一出租屋内发现一具女尸,房子也被放火烧毁。双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两天的侦查,确定被害人为周家镇东旭村25岁女青年杨丽,同时认定租住在周家镇东新村的外来人王久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找,侦查员确定王久可能藏匿在吉林省。12月1日19时许,侦查员在吉林德惠市将壬久抓获,连夜押解回双城。
经讯问,王久供述,他是木兰县吉兴乡人,今年35岁,曾因盗窃车辆被判10年有期徒刑,2004年出狱。今年8月,王久经人介绍来到周家镇打工。11月22日,王久在去周家镇东旭村维修线路时,遇见了旧情人杨丽,重逢后杨丽很兴奋,问这问那,还向王久要钱和笔记本电脑。王久说钱没多少,但有一台旧电脑,如果杨丽想要就去找他。次日,杨丽到了王久租住的房子,二人发生关系后,杨丽说旧电脑不行,得给买新的,王久没答应。但杨丽说不买新的,她就说被强奸。
王久说,因为他有前科,听到杨丽的话害怕了,于是拿了斧子趁杨丽不备将其砍倒,后又用菜刀和斧子将苏醒过来欲逃生的杨丽杀害。杨丽死后,他将屋内被子点着,拎着笔记本电脑逃到哈市,以600元的价格卖出后跑到德惠市朋友家藏匿。 (涉案人员为化名)
《生活宝典》编者注:双方说好了的,或者是一方许诺过的,就最好别再反悔了,不如当时就把事情说好,以免日后发生纠纷。不过,从文章来看,警察的结论也是根据男子自己说的,女子已经死了,无以对证。想一下,男子有那么笨吗?杀人是因为害怕说他强奸,难道甲说被已强奸了,就是强奸了吗?自愿的可以说成强奸的,得有证据呀?有这样一个事实,如果我们稍微细心想一下,就会发现,在我们看过的案件报道中,其实,有很多,被害人已死,无以对质,警察依凶手的说法来结案的。法院的判决书,也是会引用警察的“侦查”材料。 从手机浏览器访问《生活宝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