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凯伙同邵魁武(另案处理)于1997年8月15日23时许,在房山区琉璃河镇丰松园饭店内,因张某等人以菜价过高为由不予结账,而与食客张某等人产生矛盾。争执中,张某持刀砍伤邵魁武手部,孙志凯、邵魁武等人持尖刀、菜刀追赶张某,并刺砍张某背部和头部等处,造成张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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