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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慌称帮找工作 拐骗妇女卖为人妻

作者:周柏伊 邬思蓓  时间:2014-10-18
描述: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不是孤立地犯罪,拐卖活动发生在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基础上,其发生有一定的规律。例如人贩子利用与被害人有同乡关系、亲属关系等心理认同基础来诱拐被害人,或者利用当地妇女容易轻信人的特点,先结识被害人然后进一步实施犯罪。

  那是一个阴雨天。

  从南京匆匆赶回江苏宿迁老家的大刘,在同乡阿蒙的介绍下看到了小羽。虽然天已经快黑了,一身破破烂烂的小羽还是引起了他的注意。在付出7000元现金后,大刘将小羽领回家。此后两年时间内,两人以夫妻之名生活,并养育了一个儿子,去年,小羽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再找到阿蒙,对方却很轻松地问:“要不,再帮你搞一个 ‘蛮子’? ”2008年至 2011年间,江苏宿迁人阿蒙,连同云南曲靖人阿兵、阿涛、阿翔,以介绍工作为由,先后多次拐骗妇女至江苏宿迁,卖与他人为妻。截至案发,共作案十三起,拐卖妇女十四名、儿童一名。今天上午,这起牵涉人物众多的复杂拐卖案,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花7000元竟买个“蛮子疯妻”

  大刘是村里比较早的从阿蒙手中买到 “蛮子”的汉子。“蛮子”,是宿迁某县对于 “买来的老婆”的一种俗称。

  40岁出头的大刘家里条件很差,一直都娶不到老婆。为了改善家里的环境,多年前他就离家到南京打工。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技术,他在南京做的都是些苦力活,攒下些血汗钱,一心只想讨个老婆,传宗接代。

  看着存折上的数字慢慢增多,大刘也壮了壮胆子把讨老婆的想法跟同村亲友们交流,不少人答应帮他留心。

  2008年5月的一天上午,在工地上干活的大刘突然接到侄子的电话,说有人帮他找到一个老婆。虽然手里的活还没结束,工钱也没有拿到,但急着找老婆的大刘二话不说,买了张汽车票就赶回了老家。

  那一天的场景大刘历历在目。 “阴雨天,到家的时候已是傍晚,没带伞,浑身都湿了,但还是第一时间去了侄子家。”侄子家里坐了好多人,有男有女,其中包括他打小就认识的老乡阿蒙。阿蒙站在墙边,一一介绍着屋里的人。虽然灯光昏暗,可大刘还是看中了坐在床上的小羽。虽然穿得破破烂烂,但安静的小羽让大刘觉得合眼缘。

  “她啊,要2万元。”阿蒙说。

  大刘一听吓了一跳, 2万元,他可没准备。看着他有些犹豫,阿蒙慢悠悠地说: “你不马上付钱,等下还有别的人来挑。”大刘急了,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当场付了7000元。

  付钱之后,大刘想跟小羽说说话,但对方眼神呆滞,半天不响。对此,阿蒙解释说,那么远的地方坐车过来,吃了晕车药,药性还没过呢。听听觉得合理,大刘就将小羽领回了家。

  此后,两人过起了夫妻生活。可真正生活后大刘才发现,小羽的呆滞并非因为什么晕车药,而是脑子有问题。回家后,小羽一直要往外跑,激动起来大小便失禁。花了7000块钱讨回来一个 “疯婆子”,大刘原本也有些气愤,可想想此前孤家寡人的生活,却又渐渐心平了。

  为了看住小羽,他没再去南京打工,一直在家里陪着她。一年后,儿子出生了,三个人,看上去更像是完美的一家。大刘渐渐放松了对小羽的看管。终于,在儿子半岁的时候,小羽不告而别,至今未归。

  老婆不见了,大刘很着急,遍寻无果后,他找到阿蒙,希望当初带小羽过来的这个人能够有途径帮忙寻找。未料,阿蒙只是微微一笑,云淡风轻地说: “算了,要不我再帮你搞一个 ‘蛮子’?”

  “买蛮子”成了贫困男娶妻捷径

  相比大刘,老陈不知是更为幸运或是不幸。 2009年年底,老陈离婚了,前妻将9岁的孩子留给了他。按照当地风俗,他这样的男子很难再娶妻,可他不愿意这样过下半辈子。

  听人说,阿蒙在外地认识很多人,于是老陈找到阿蒙,希望找个老婆。阿蒙承诺,可以从云南介绍女青年过来结婚。 “我当时想,阿蒙的老婆就是云南人,可能是那边的亲戚。 ”于是便答应了。

  2009年最后一天,老陈接到阿蒙电话,称女青年已经到了宿迁老家,于是赶紧从打工的地方赶回家。在阿蒙家里,老陈认识了小邓,30岁出头的小邓看上去温和老实,老陈比较满意,于是付了2万余元,将小邓带回了家。

  熟了之后,小邓告诉老陈,自己跟着阿蒙出来,其实是为了找工作,没想到工作没找到,倒找了个 “老公”。 2010年元旦之后,老陈带着小邓来到打工的江阴市,两人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在一起。

  “我出来了这么些日子了,想回去看看父母。 ”大约一个多月后,小邓提出要求。小邓走后,老陈虽然还是做着跟从前一样的工作,可心里总觉得甜丝丝的,似乎生活又有了奔头。可是,两个月后,小邓粉碎了他的这些甜蜜。从云南回来后,小邓情绪一直很低落,询问再三,她才掉着眼泪说出实情。原来,小邓在云南是有家庭的,还有一个孩子。家里人都以为她只是外出打工,不知道她出来给别人做“老婆”。

  “我当时就懵了,第一感觉就是被阿蒙骗了。 ”老陈气得浑身发抖。好不容易平静下来,他跟小邓说,如果愿意跟自己生活,他一定对她好,如果不愿意,他送她回家。

  半个月后,小邓吞吞吐吐地说,考虑再三,还是想回云南老家,老陈再没有说一句话,默默地帮她买了火车票。

  “买蛮子”也有“圆满”的。开三轮车载客的老胡就算好运气了,老胡天生残疾,一直讨不到老婆,直到阿蒙将“蛮子”婷婷送到他面前。婷婷比老胡小近20岁,为了符合婚姻登记要求,将年龄改大5岁。两人登记后生活在一起,老胡虽是残疾人,但人很敦实,对婷婷也不错。如今,婷婷已为他生养了两个孩子。 “算了,嫁谁不是嫁,我现在生活也不错,我不想再回云南了。 ”婷婷跟孩子已报了宿迁户口。

  从2008年起,江苏宿迁的这个小村落里,不断有男子通过这样的方式,娶妻、生子。这些男子,要么丧偶、要么残疾、要么离异带小孩,家庭无一例外都是贫穷的,在当地很难找到老婆。他们大多向“介绍人”支付了7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介绍费,可讨来的老婆,要么神志不清,要么逃之夭夭。大部分的人直到案发,才知晓这些女子都是 “介绍人”从外省拐骗而来。

  “介绍人”阿蒙,到底何许人物?

  4人中1人的老婆是买来的,1人把自己的老婆卖了

  阿蒙,50岁,江苏宿迁人,腿有残疾。自幼在老家上学至初中毕业,毕业后去山东学手艺,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在老家开残疾车拉客。如今的阿蒙,在村里是比较有名的有钱人,可在二十多年前,他跟大刘、老陈、老胡等人一样,是个讨不到老婆的大龄光棍。

  一次拉客途中,阿蒙认识了两名外地人,交谈甚欢后阿蒙得知,两人手中有个云南女子要找“婆家”。阿蒙倾囊所出,花了1000元钱将这名女子买了下来。此后二十年时间,阿蒙与这名叫做阿花的女子生儿育女。

  日子看上去平静如水,可连阿蒙自己都想不到,在阿花平静的外表下有颗不安分的心。四年前,阿花提出要外出打工,简单收拾行李后就离开了家,没几天,她打了通电话回来,称自己在上海找了一份工作。此后,她就像一滴落入大海的水珠,完全没有了音讯。 “现在想想,她可能从来就没有想过要跟我过一辈子。 ”阿蒙说。

  老婆走了,阿蒙的生活却还要继续,他依旧开着残疾三轮车穿梭于乡间小道。 2008年的一天,他又拉上了两名外地人。听口音,是云南人。跟阿花共同生活了二十年,阿蒙略懂云南话。很快,三人就熟悉起来。阿蒙得知对方一个叫阿兵,一个叫阿涛,到宿迁来探望阿兵多年前嫁到这边的妹妹。

  “其实我妹妹当初是被卖过来的。 ”阿涛的一句话在阿蒙心中激起了涟漪。他突然想到,自己二十几年前买阿花,花了1000元,这在当时是一笔很大的数目。现在村子里讨不到老婆的光棍还有很多,做这样一个“介绍人”岂不比开车拉客赚钱容易?或许真所谓“物以类聚”,当阿蒙低着头闷声不响暗自筹措之时,阿涛一把揽住他的肩头:“兄弟,要么一道搞搞? ”阿蒙手中有市场,阿涛阿兵手中有货源,一条往来于云南曲靖和江苏宿迁的利益链由此牵开。

  从2008年2月至2011年6月,三人保持着畅通的信息交流,后来又加入了阿翔。一般是由阿涛等人在云南曲靖小县城里物色一些看上去无家可归的女人,大部分女人都是精神不太正常的,也有少量正常女子。一般都以介绍工作或者请对方吃喝玩乐为理由,将对方控制在手中。然后将信息通报给阿蒙,由后者在宿迁寻找下家。一旦有目标人物,即将女子从云南带至宿迁卖掉,价格从七八千至两三万元不等。在拐骗过程中,他们一般有角色配合,必有一人扮演恶人,一人扮演好人,“这样可以迅速地赢得信任”。

  在几个人当中,阿涛最为心狠。据阿翔后来交代,他曾经把自己的老婆也带到江苏卖掉。后来阿兵劝他说:“你把自己老婆也卖了,你的两个娃怎么办,谁来照顾? ”阿涛想了想,就把钱退给了人家,把老婆领了回来。

  行走在人口买卖的钢丝上,四人却几乎没有遭遇过任何惊险,他们甚至以为,自己可以把这种生意一直做下去。

  再次拐骗“傻女人”,在沪宾馆登记入住时落网

  对大刘说的那句话,阿蒙并非随口敷衍。实际上,2011年6月中旬,他已经在等待阿涛的另一批“蛮子”送上门。

  6月12日,阿涛和阿兵闲逛时遇到15岁女孩小童和她的13岁表妹小枫。女孩说,自己想找份工作,但无从入手。 “职业”的嗅觉告诉他们,机会又送上了门。两人表示出极大的热情,自告奋勇要帮忙介绍工作。当天晚上,他们安排女孩到一家超市面试,后来又提出工作之前要带她们外出玩玩,稚气未脱的两名小女孩答应了。

  就在这时,阿翔打电话说,自己在路边捡了个好像有点傻的女人。 “头发长长的,人很瘦,对着什么东西都是一阵傻笑。 ”尽管是这样一个女人,却让三个人极亢奋,在他们看来这就是猎物,“是一沓钞票”。

  三人一合计,决定将这个 “傻女人”连同两名小女孩一起带出云南。他们根据阿蒙提供的电话打给 “买家”,对方听了情况后表示有兴趣,但要求带到上海南站先“验货”。

  “上海去过伐?我们带你们去玩。”面对阿涛等人的热情,从没有离开过家乡的小童和小枫虽然有些迟疑,但终究抵不过好奇,接受了邀请。于是,六个人一同乘上前往上海的火车。途中,小童一度提出回家的要求,但面对凶神恶煞的阿涛,再看看慈眉善目的阿兵,她们最终打消了念头。

  到达南站后,经电话联系,两名男子付了6000元接走了“傻女人”。阿涛等准备再联系别的卖家处理小童、小枫。此时天色已晚,他们就找地方住下来了。鬼使神差,这次阿兵拿出了真实身份证用于登记。

  事实上,阿兵此前劣迹斑斑,曾因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盗窃罪等被多次判刑,早已被列入监控范围,而他尚有前罪附加刑尚未执行完毕,仍在公安机关通缉范围中。就在登记入住后没多久,警察出现在他们面前,将他们一举抓获。而就在这时,睡眼惺忪的小童、小枫还依旧以为,睡醒之后就可以游览上海。看到跟警察一同前来的父母,小童很不好意思地承认,自己只是因为考试成绩不好才离家出走的。

  ■庭审实录

  被告承认犯罪事实,互相推诿责任

  人民陪审员参与了上午的庭审。检控机关指出,从2008年2月至2011年6月17日,阿兵、阿涛、阿翔等人多次拐骗妇女、儿童至江苏省宿迁市,由阿蒙居间介绍后贩卖给他人,共作案十三起、拐卖妇女十四名、儿童一名。其行为均已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追究四名被告人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其中,阿兵、阿涛、阿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阿蒙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被告人阿兵、阿翔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且两人前罪附加刑均未执行完毕,应予以数罪并罚。

  面对检方的指控,四名被告人轮流作答。阿兵首先出庭作供,他对于检方指控之自己参与作案九起,贩卖妇女十名,儿童一名的犯罪事实表示无异议。庭上,阿兵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深感后悔。他称,自己文化程度不高,也没有一技之长,想要赚钱没有门路,认识阿涛之后被他带入了 “这行”。阿兵指出,所有的事情都是阿涛在背后操控,而他虽然参与了多起贩卖,却并没有从中赚到什么钱,但背负了很大的压力。

  紧随阿兵出庭作供的是阿涛。阿涛面对控方指证自己参与作案八起,贩卖妇女九名、儿童一名的犯罪事实表示无异议。阿涛在检控官的讯问下供述了案发前后,带小童等三人来上海 “出售”的始末。阿涛将责任推给了阿兵,称多起贩卖,都是由阿兵出面,赚到钱之后再分给自己。

  由于案件涉及的人数众多,截至记者发稿,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法庭将择日宣判。

  ■法官点评

  拐卖妇女是社会问题,需多层次解决

  徐汇区人民法院的法宣干部点评说,拐卖妇女的现象自古皆有,这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一种大致的流动规律,国际拐卖的路线是欠发达国家的妇女被出卖到相对发达的国家,国内拐卖是欠发达地区的妇女被出卖到发达地区。这种流动形成了复杂的拐卖妇女链条,这根链条的最底端是经济条件相对落后地区的妇女。这些妇女,大多文化程度不高,自我保护能力较弱。

  此类案件到最后会衍生出一种新的情况,即本身身为受害者的被拐卖妇女,到最后变成重婚罪的犯罪主体。因为相当一部分被拐卖妇女,年龄偏大,曾经有过生育史或者婚姻史。这样的结果,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1994年,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后,事实婚姻便不再受到承认。然而,受贫困的刺激,利益的驱使,隐形市场的巨大需求,再加上婚姻登记手段的不完备,在经济迅猛发展,信息化快速普及的今天,拐卖妇女的现象仍然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纵观这起案子,具备现代犯罪的明显特点,即相对独立的共同犯罪。这起案子的犯罪嫌疑人,属累犯,本身具备很强的反侦察能力。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不是孤立地犯罪,拐卖活动发生在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基础上,其发生有一定的规律。例如人贩子利用与被害人有同乡关系、亲属关系等心理认同基础来诱拐被害人,或者利用当地妇女容易轻信人的特点,先结识被害人然后进一步实施犯罪。

  解决拐卖妇女犯罪问题,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执法问题,还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和法律多个层面,是一项长期的行动,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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