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23岁,成都人。今年2月,她在网上认识了25岁的重庆男子吴亮。他自称在重庆开公司,有车有房。
3月9日,两人相约在成都见面了。
李梅注意到,吴亮开的是香槟色别克轿车,用的是苹果最新款的手机。
两人把车开到一家洗车场,准备洗车时,过来了两个警察,要例行盘查。还没等李梅反应过来,吴亮竟二话不说,招呼都没给李梅打,丢下车子,一溜烟跑了。
李梅被民警带到派出所接受询问,后来她才知道,吴亮开的别克车和手机都是偷的,还是偷的前女友张兰的。
2010年3月,吴亮和张兰分手了。在此之前,他趁张兰不注意,偷拿了一把张兰家的备用钥匙。今年3月9日凌晨,他用钥匙打开张兰家门,趁她熟睡时,盗走人民币1100元,苹果手机一部,以及一把别克轿车钥匙。
然后他径直把车开到成都见李梅。
3月10日,在民警的规劝下,吴亮到南岸区花园路派出所投案自首。
考虑到案发后,吴亮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有自首情节,同时吴亮的亲属也向张兰赔偿了损失。因此,南岸法院判处吴亮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从手机浏览器访问《生活宝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