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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互相掩护在对方工作的超市盗窃

作者:赵强  时间:2014-07-16
描述:一个是收银员,一个是保安,在两家不同超市工作的一对情侣,发现可以彼此“打掩护”,就交叉在对方工作的超市偷东西。

  一个是收银员,一个是保安,在两家不同超市工作的一对情侣,发现可以彼此“打掩护”,就交叉在对方工作的超市偷东西。不到两个月,他们偷了价值2万多元的商品。虽然瞒过了超市,但终没躲过商家的盘点。

  情侣二人在超市工作

  互相掩护盗窃

  2011年,中专毕业的韩冰和大专毕业的男朋友王磊在郑州找到了工作。韩冰在丰产路一家超市做收银员,王磊在人民路一家超市做保安。

  工作一个月,王磊觉得工资太低,就在下班时偷偷从超市拿了一些零食和日用品,补贴家用。拿了几次,他发现把超市的商品拿出去不会被发现。

  他和韩冰商量,如果他上班,韩冰去他工作的超市“拿”,如果韩冰上班,他就去韩冰工作的超市“拿”。就这样,从2012年3月起,他们交叉在对方的超市行窃。

  据韩冰交代,她从男友工作的超市偷走商品后,从男友负责的那个出入口离开。王磊每次偷完东西,都从她负责的收银处出去,“我先把他偷的东西刷一遍,再把记录消除掉。”韩冰这样做,造成退还商品的假象。

  商家盘点时发现失窃

  两人被判8个月

  直到4月27日下午,一红枣商家在盘点时发现,在没有交易记录的情况下,商品丢了。通过调取超市监控录像发现,韩冰有重大作案嫌疑。韩冰主动承认了和男友一起盗窃的事,超市报案后,两人被警方带走。韩冰也供述了她在男友工作的超市盗窃的事实。

  通过调取韩冰所在的收银处的交易记录和监控,从3月21日到4月27日,两人在丰产路超市分6次偷走了价值24067元的商品,其中包括食用油、大枣、咖啡等。“偷走的东西很快就卖了。”韩冰说。

  昨天,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韩冰、王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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