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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搬家”式的走私

作者:郭彪  时间:2014-07-16
描述:化整为零偷运过关。

  去年9月,深圳海关缉私局展开统一行动,破获一批长期在深圳地区以水客“蚂蚁搬家”方式实施走私的犯罪团伙。昨日,深圳中级法院首次公开庭审“蚂蚁搬家”走私案,33名被告出庭受审,其中有14名是职业水客。这也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深圳第一次大规模对“蚂蚁搬家”式的走私水客公开审理。该案的涉案金额惊人,高达亿元。案件将连续审理3天。

  偷逃税1.1亿元

  这次受审的33名被告,都被检方以涉嫌犯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提起公诉。33名被告分为3类人,一类是“职业水客”,一类是“内地货主”,还有一类是受雇接货、核算数量等参与走私分子。“货主”就是组织货物,让水客带过关的犯罪分子。在该案中,就有5批货主分别组织货物,交由水客带过关,货物包括笔记本电脑、ipad平板电脑、ipod、iphone等。经核算,涉案偷逃税额共约1.1亿元人民币。

  其中,被告人郑庆晓被指控称,从2007年8月开始,将其在香港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委托被告人高亚梅等多名水客头组织水客走私入境,之后在内地销售牟利。经查明,从2007年8月1日至2010年9月5日间,郑庆晓走私笔记本电脑41511台,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5239万多元。

  化整为零偷运过关

  根据案情显示,水客们分工明确,组织有条理,而且带货也很有技巧,往往把货物化整为零,分拆肢解后带过关,电脑、配件、电脑包、甚至包装盒都由不同的人带过关。

  据检方指控,从2009年6月开始,犯罪嫌疑人邱晓明(另案处理)受内地货主被告人张雪峰等人委托走私笔记本电脑入境,并按每台笔记本电脑250元—300元港币不等的标准向内地货主收取带工费。为降低通关风险,避免被海关查处,邱晓明与水客头犯罪嫌疑人“家豪”(另案处理)合作,在香港将完整包装的笔记本电脑拆解成电脑、配件、包装盒、电脑包等部分,其中电脑、配件以每台80元至100元港币的费用组织水客从罗湖口岸、福田口岸走私入境,笔记本电脑的包装盒、电脑包以每套10元港币雇佣其他水客走私入境。

  水客头还会安排专人望风。如被告人罗锦棠就受“家豪”指挥,负责水客走私时在口岸望风,根据现场情况指挥水客通关及办理水客被查处后的现场处理事宜,或者亲自带货走私过关。

  案件将连审三天

  案情显示,在组织大规模的水客走私中,水客头目从中获利不菲。如该案的其中一名被告、40岁的水客头目高亚梅,她从2004年开始就在香港组织水客经罗湖口岸走私笔记本电脑入境。从2006年1月开始,高亚梅按每台笔记本电脑200元至280元人民币不等的标准向内地货主收取带工费,然后再以每台80元至100元的费用雇佣水客从罗湖口岸走私过关。经海关核计,从2006年1月到2010年9月,仅高亚梅偷逃的应缴税款就高达人民币4000多万元。

  因为被告人数众多,该案从昨日起将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连审3天。昨日,法庭对被告人郑庆晓等几名内地货主做了庭审调查。对于检方的指控,郑庆晓表示认罪,但是他却否认自己是货主,自称是给一个叫王某某的香港老板打工。郑庆晓也否认自己参与走私电脑的具体数额,他认为其中一部分是属于重复计算的,将一些送到香港维修的电脑也算作了走私电脑。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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