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 > 诈骗 > 判赔
  • 男子邮储所内被抢劫向银行索赔17万元

  • 被告方称,邱某每天携带大量现金到银行和自身高调的炫耀行为,是在“诱发犯罪”。被告称,这样的行为和方式,诱发了不法分子犯罪的念头。所以,被害人在此方面犯有过错,至少其过错程度大于被告邮储银行。
  • 男子下塘拉网捕鱼溺亡 家属向同伴索赔60万元

  • 王建瑞律师介绍,刘某出现溺水后,周某积极下水施救,已经尽到了施救的义务,对于刘某的死亡周某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当然,出于公平原则,周某可以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补偿。
  • 男子透支信用卡20万元 利滚利后成40万元 法院判还20万元

  • 审判人员认为,在这份合约规定中,银行设定收取透支利息和罚息的具体条款,客观表现为利滚利的复利计费方式。这种计算方式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抵触。
  • 男子斗歹徒身亡未被定因公牺牲 家属状告民政局

  • 在法庭上,被告的代理律师承认被告收到原告寄来的挂号信,但认为原告寄来的材料是寄给民政局分管的一名副局长,是属于“私人信件”、“群众来信”、“咨询信件”,不是原告在庭上所说的要求对遇害者死亡定性的“因公牺牲”的申请书。
  • 男子夺刀杀死入室行凶者是不是防卫过当?

  • 若按照现行的正当防卫的法律定义,尽管王君是持刀连续刺杀,但张福林将刀夺走以后,应该说自己的生命危险性没有了,这时候再刺死王君是防卫过当。《生活宝典》认为,本案说明,正当防卫还需要增加补充更具体的内容,例如,这个事件中,王君是拿着凶器带着刀并且是连续刺杀,“是正在实施着人身侵害的”,这种情形下,就应该当场打死凶手,不存在什么防卫过当的问题。打击邪恶丝毫不能让步,打击邪恶丝毫不能手软,消灭邪恶意识,这是必须的和唯一的办法。
  • 男子打伤主管后被工厂辞退 起诉厂方被法院驳回

  • 法官认为,虽然房某称是出于自卫才拿起工件追打主管,但由于主管只是阻止房某进行录音,即其先动手的目的是针对用于录音的手机,而非针对房某的人身攻击,故房某的人身安全并未受到威胁,没有自卫的必要。即使主管动手打落房某的手机的行为存在过错,房某作为受害人,完全可以选择向厂方反映情况以追究其责任,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要求其赔偿。因此,房某主张自卫理由不能成立,行为具有一定的主观恶意。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厂方辞退房某的理由(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是否成立。
  • 女子携子裸聊 被判赔儿子1万元

  • 小梅的丈夫一次无意中得知了小梅的行为,对此感到十分的羞耻和愤怒。作为儿子的法定代理人,他代替孩子一纸诉状将小梅和小刘告上了房山法院。
  • 两名年轻人酒店开房自杀 父母状告酒店败诉

  • 两个年轻人均与家里失去联系。古壮父母当即向南昌市公安机关报案,但警方在查询旅馆信息系统时,却没有查到古壮和陈欢在南昌的住宿情况。悲剧发生后,死者父母以酒店未将死者入住信息上传至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系统,导致公安机关不能及时查到两人的住处为由,将酒店诉至法院。
  • 老板欠薪逃跑 房东被令先垫付工人7成工资

  • 广州市白云区人社局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1条规定——“租用场地、厂房的用人单位的经营者拖欠工资逃匿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处理垫付临时生活费及追偿等事宜。”同时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解决欠薪员工的生活出路,目前已要求该厂房房东先行支付七成工资。“剩下的三成工资在找到老板后再支付,房东垫付的七成将由老板还给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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