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 > 诈骗 > 判赔
  • 驾驶者因车祸导致家人身亡,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 这种纯粹非主观故意且自己是受害者的情形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从实质来讲,对于人民、对于家庭是无益的。家长经常毒打孩子,给判个一年半载的,人家服气。但是像这种的是祸害人,祸害一个雪上加霜的家庭。
  • 自家种的树,也不能随便砍伐,得办理采伐许可证

  •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农村地区的普法工作更须持之以恒、对症下药。自开启“一五”普法到实施“八五”普法,我国前后开展了三十余年的普法宣传,农民的法律知识已由模糊到知晓,法治观念已从淡漠到逐渐增强。
  • 《民法典》侵权类型、侵权责任、侵权赔偿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民众期待《民法典》尽快进一步细则具体化

  • 浪费人力,取消了很多法律用一个民法典,基本没啥变化,就是把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合到一个民法典上了,没有详细规定的太多,不明朗的太多,弹性太多,我们百姓需要细则。
  • 民事侵权的类型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

  • 侵权行为要有明确的侵权人和受害人,不能明确侵权责任的,无法确定侵权人,所以无法进行赔偿。所以只有明确侵权责任人时,才能进行赔偿。
  • 离家半个月,房间被污水浸泡,楼上住户一起赔

  • 根据现有证据,法院无法确定,但共同使用排污水管的原告、五被告都具有可能性,故本案属于共同危险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害,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原告、五被告均不能举证证明其未实施侵权行为则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民事侵权案件的法院管辖权,诉讼的属地法院

  • 答:对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管辖,所以不能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只有在事件发生地与原告所在地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 一楼住户要不要交电梯费?法律是原则,根本在地商

  • 简单说,低层和多层建筑物或许根本就不需要电梯,更无论电梯费,而至少中高层建筑物的价格中也就包含了配备电梯的成本。也就是说,假如不安装电梯,那么该楼盘低层的价格可能会比安装时高很多了。
  • 威胁警察算不算上“袭警罪”呢?

  • 打一拳,或者推了一下警察,都要可能构成了“袭警罪”的,一般地,此种情形的时候,当事人与警察的关系已经是激烈对立的,也就是说,警察说你袭警你就袭警了,主要是心情的问题。
  • 最高检呼吁办案人员薅住公平正义“安全阀”

  • 日前,最高检公布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现实中,一些司法人员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时确实存在这样那样的顾虑。
  • 敲打了几下机器就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吗?

  • 老板拖着不发工资,我就敲打下机器,因为老板一而再、再而三地今天拖明天、明天推后天,就是不支付欠薪,趁工友下班而老板尚未锁门之机,悄悄潜回车间,砸坏了所有的生产线。
  • 胜诉获赔180万律师分得90万 这比拿钱不做事情的好

  • 多不多呢?的确太吓人了!但这可能比其他的情形要好,一些律师得到了首付,是不做一点事情的,更别提等到开庭、官司赢不赢,简直就是利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身份骗人钱财。因此,特别提醒,聘请律师千万要慎重。
  • 上海男子入职2小时后猝死 认定为工伤获赔偿95万元

  •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湖南两名男子在河中炸起6条小鱼面临判刑

  • 两名男子在河中炸起6条小鱼面临判刑。我们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请考虑一下家庭成本,这对于情节轻微的案件来说。找律师要花钱,看守所要交伙食费、饭菜难吃价格比外面饭店贵好几倍,并且,一两个月人恐怕都不会放出来。
  • 派出所错误拘留三天,这个国家赔偿应该给多少?

  • 实用的维权知识:我们看新闻,实际上,一些信息对于自己是非常有用处的,比如,被派出所错误拘留三天,这个是可以提出国家赔偿的,然而,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个信息,现在可以直接在全国检察院一网通办平台上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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